山东体育学院定于11月15日—19日举办2017年第三期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学员经过培训后由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鉴定考试,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初级)
年龄16-60周岁
---须具备初级及以上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
---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初级相应考核,并取得毕 (结)业证书。
(2)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采用集中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分为公共理论和专项理论,技能操作内容为讲解、示范、组织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17年11月15日—19日
2、培训地点:山东体育学院
四、培训和鉴定级别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五级
五、鉴定时间和地点
1、鉴定时间:11月20日
2、鉴定地点:山东体育学院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资格确认阶段:
时间:2017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方法:加微信18663753789,发送“姓名+初级游泳指导员”确认报名资格,然后加入山东体育学院游泳救生QQ群2群495238042(已经加入1群182453850的同学不必重复加入),参考群文件中《游泳指导员网上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地址:山东体育人才网(具体时间见QQ群内通知)
七、报到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材料
1、报到时间:2017年11月14日
2、报到地点:济南历城区世纪大道10600号山东体育学院1号教学楼8楼1821室。
3、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网上报名表。
八、收费标准
1、培训费:五级720元
2、鉴定费(执行省物价局收费标准):五级180元
3、其他食宿交通费用,学员自理。
九、证书颁发
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