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作者: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25 点击数:0
山东体育学院定于10月28日—11月1日举办2016年第二期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学员经过培训后由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鉴定考试,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初级)
1、年龄18-60岁,身体健康,具备初级及以上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熟练掌握蛙泳和自由泳技术。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初级相应考核。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采用集中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分为公共理论和专项理论,技能操作内容为讲解、示范、组织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1、培训时间:2016年10月29日—11月2日
2、培训地点:山东体育学院
四、培训和鉴定级别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五级
五、鉴定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1、鉴定时间:11月3-4日
2、鉴定地点:山东体育学院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资格确认阶段:
时间:2016年10月1日-10月27日
方法:编辑短信“姓名+性别+游泳”发送到18663753789确认报名资格,然后加入山东体育学院游泳救生QQ群2群495238042(已经加入1群的同学不必重复加入),参考群共享说明文件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中旬
网报地址:山东体育人才网
七、报到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材料
1、报到时间:2016年10月28日
2、报到地点:山东体育学院
3、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救生员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网上报名表。
八、收费标准
1、培训费:五级720元
2、鉴定费(执行省物价局收费标准):五级180元
3、其他食宿交通费用,学员自理。
九、证书颁发
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