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5月中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稿件来源: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作者: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4-29 点击数:0

本次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由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级培训基地——山东体育学院承办,培训合格后由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3)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采用集中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分为公共理论和专项理论,技能操作内容为讲解、示范、组织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1、培训时间:2015年5月14日—20日

2、培训地点:山东体育学院游泳馆 

四、培训和鉴定级别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四级(中级)

五、鉴定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1、鉴定时间:5月20日

2、鉴定地点:山东体育学院游泳馆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资格确认阶段: 

时间:2015年4月20日-5月13日

方法:编辑短信“姓名+性别+游泳+级别”发送到18663753789确认报名资格,然后加入山东体育学院游泳救生QQ群182453850,参考群共享说明文件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阶段时间:2015年5月11—12日

   网报地址:待定

七、报到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材料

1、报到时间:2015年5月13日

2、报到地点:山东体育学院游泳馆

3、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游泳救生员证(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初级指导员证书或运动员二级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网上报名表,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4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

八、收费标准 

1、培训费:五级800元

2、鉴定费(执行省物价局收费标准):五级320元

3、其他食宿交通费用,学员自理。 

九、证书颁发

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