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

稿件来源: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作者: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4-16 点击数:0

我省首次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

职业技能鉴定在东营进行

 

 

 

 

 

 

 

本站讯 2014年1月20日,我省首期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在东营万象游乐园滑雪场进行,来自东营、潍坊、日照、威海、泰安等地市的25名滑雪场所从业人员参加鉴定考试。

本次滑雪鉴定考试由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级别为初级。鉴定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和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鉴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鉴定考评员由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从沈阳委派的专家组成,省鉴定站考务人员和考评员严格按《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标准》进行考试,严格考场纪律,组织严密、程序规范,确保鉴定公开、公正和公平。

鉴定前组织了专门培训班。培训班由我省国家级体育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山东体育学院承办。自1月16日至19日共4天,严格按培训大纲设置课程,从沈阳聘请了总局职鉴指导中心认证的滑雪项目培训师,保证了教学质量。

为做好本次鉴定工作,省体育局印发了《关于举办滑雪项目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通知》,要求各市体育局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政策宣传,指导督促滑雪场所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鉴定。东营市体育局体育产业科和东营万象滑雪场非常重视此次培训鉴定工作,做了周密准备,为学员提供了方便、经济的食宿安排和培训场地保障,有效提高了学习效果。期间,东营市体育局还联系当地电视台分别对对培训和鉴定进行了宣传报道。

滑雪是一项群众喜闻乐见的冬季健身活动。由于项目特点,2013年1月,滑雪项目被体育总局等五部委确定为四个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之一。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助人员”。近年来,我省经营性滑雪场所蓬勃发展,但是部分滑雪场所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缺少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通过举办滑雪培训鉴定工作,有利于培养我省滑雪经营场所急需的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我省滑雪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健身指导和安全服务水平,对规范滑雪经营场所管理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