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体育学院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稿件来源: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作者: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4-02 点击数:0

山东体育学院关于举办9月份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省体育局《山东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规定》和《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切实做好群众游泳健身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游泳字[2013]169号)要求,要加强游泳等高危行业规范管理,从业人员须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本次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由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级培训基地——山东体育学院承办,培训合格后由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游泳事业。报考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须具备初级以上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

2、报考初级/五级(需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初级运动技术考核,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中等体育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3、报考中级/四级(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二级以上(包括二级)游泳专项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专项毕业。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采用集中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分为公共理论和专项理论,技能操作内容为讲解、示范、组织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1、培训时间:

游泳救生员:2013年9月13日—17日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2013年9月23日—27日

2、培训地点:济南市经十路20282号省体育中心游泳馆

四、培训和鉴定级别 

1、游泳救生员:五级、四级

2、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五级、四级

五、鉴定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1、鉴定时间:救生员9月18日,游泳指导员9月28日

2、鉴定地点:济南市经十路20282号省体育中心游泳馆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网报前必须电话确认报名资格,否则报名无效。

确认电话:0531-89655112 ,18663753789王老师。

2、网上报名时间:

游泳救生员:2013年9月11-14日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2013年9月21-24日

网报地址:

http://www.sportosta.org.cn/ost/homePageAction.do?method=init

七、报到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材料

1、游泳救生员报到时间:2013年9月12日

2、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报到时间:2013年9月22日

3、报到地点:济南市经十路20282号省体育中心游泳馆大厅

4、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游泳救生员五级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四级则另需提供三年以上的五级证书;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五级只需本人身份证,四级则需提供三年以上的五级证书或者体育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或者游泳运动员二级及其以上证书,以上三证只需其一。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免冠蓝底小2寸电子证件照,标注好姓名身份证号发送到359366457@qq.com

(3)游泳救生员需提供与电子照同版小2寸照片8张,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需要6张。

八、收费标准 

1、培训费:

游泳救生员:五级:700元;四级: 800元。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五级:700元;四级: 800元。

2、鉴定费(执行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游泳救生员:五级:180元;四级: 320元。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五级:180元;四级:320元。

3、游泳救生员注册证和保险费:五级30元,四级40元。

4、培训基地免费提供午餐,住宿和交通费学员自理。 

九、证书颁发

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体育学院

                    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级培训基地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