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体育学院关于举办跆拳道、武术(套路)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稿件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日期:2013-03-05 点击数:42

体育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打造高技能社会体育人才队伍的需要,也是提高体育经营活动服务质量和体育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素质、规范体育健身服务市场采取的重大举措。《全民健身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科学指导”,“国家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山东体育学院于20084月通过国家体育总局审批,成为全国首批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国家级培训基地后,在国家体育总局职鉴中心和省职鉴站的指导下,始终以提高体育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行为,保证质量,服务就业”的原则,认真分析开展职业培训的难点,切实找准开展工作的切入点,经过四年多的努力,已完成游泳、健美操、跆拳道、武术和健身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游泳救生员等项目301300人次的培训工作,鉴定通过率在8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深受体育从业者和退役运动员的好评。

为充分发挥培训基地在体育职业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20129月,学院调整了培训基地管理机制,培训工作由学院继续教育部负责。继续教育部与各系部合作,在我院学生中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使学生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能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增强就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的一条重要途径。

本次跆拳道、武术(套路)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培训班主要面向高校在校学生和社会各类体育俱乐部、道馆从业人员及爱好者,培训合格后由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跆拳道事业;

2、山东体院跆拳道、武术专选学生以及全省跆拳道馆、武术馆的从业人员及爱好者。

3、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初级运动技术考核,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4、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1年。

3)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采用集中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分为公共理论和专项理论,技能操作内容为讲解、示范、组织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13年3月18-23

2、地点:山东体育学院跆拳道馆、武术馆(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

四、培训和鉴定级别

五级(初级)和四级(中级)

五、鉴定考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324日。

2、地点:山东体育学院跆拳道馆、武术馆

六、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资格确认阶段:(网报前必须电话确认报名资格,否则报名无效

⑴时间:201334-314日,资格确认电话:0531- 89655112 老师。

⑵写表格:填写《山东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学员信息采集表》(附件1)、《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附件2),表格贴照片处需贴蓝底小2寸免冠彩照(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

2、网上报名阶段:

⑴时间:2013314-3月17

网报地址:山东体育人才网http://www.sportosta.org.cn/ost/homePageAction.do?method=init

3、本期培训限40人,额满为止。

七、报到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

1、报到时间:2013315,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到地点:山东体育学院继续教育部(1号教学楼八层1821)。

2、需提交的材料:

⑴《山东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学员信息采集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网报生成表)各1份(以上表格请到山东体育人才网下载)。

⑵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在校生)、运动员等级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且复印件要求一证一纸。

⑶蓝底小2寸免冠彩照4(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

八、费用

1、培训费(含教材和资料费):初级900/人,中级980/人;山东体育学院在校学生培训费:初级620/人,中级680/人。

2、鉴定费:初级180元,中级320元。

九、证书颁发

参加职业资格培训人员,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体育学院        

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级培训基地       

二○一三年二月